西渡离她住的客栈不远,步行的话,一盏茶时间就可以到了。只是半路上,酝酿了一天的雨,终于落了下来。街上的行人如同被野兽驱逐的食草性动物,在街上四散奔逃。春雨下起来,喜欢没完没了,雨一落,再停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。余初没有动弹,豆大的雨点迎面砸在她的脸上,春雨的凉意,倒是让她一直飘着的思绪定了下来。周围不少人撑起了雨伞,看见被雨打的半湿的她,投过来或好奇或不解的目光。余初抹了一把脸,倒是想痛痛快快的淋场雨,好让脑子清晰一些。但是手中的箱子,防水性一般,淋了雨怕是要遭。于是决定先找个地方避雨再说,她脚步还没踏出,就看见隔壁店里走出一个人,打开手中的伞,踏进了雨幕里。白衣黑鞋棕色油纸伞,脚步一长一短。来人看了她狼狈的样子,笑的文质彬彬:“早上好,余姑娘。”余初看着他手中的伞,视线下移又落在了他手中的吃食,笑的越发真诚:“早上好,楚先生,一个人?”两人共撑一把伞,略显拥挤。加上余初还拎着一个不轻的箱子,夹在两人中间,影响了走路的步子,脚程便又慢了三分。一路上,两人没怎么说话,余初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,整理着最近的思绪,直到楚小哥开口说了句什么,她也没有听清楚。“余姑娘?”她侧过头:“啊?”楚小哥看着前方的雨幕:“你昨夜未回,我还担心你不告而别。”余初有些感动,自己没有白扒他裤子,看他女装,听他唱戏,跟他出逃……四舍五入一下,也算是过命的交情了。她正要多感动几分钟,楚小哥话锋一转,慢悠悠的控诉:“柜上小二说,你房费只付了三日,若是你就这么不告而别,我只能露宿……”他的话没有说完,余初伸手一把拽住了他:“小心!”马蹄声远远的从街道的另一头传来。她自己退后几步,连带着楚小哥他也一同带到了路边。余初的动作幅度很大,拉扯的楚小哥重心不稳,手里油纸伞晃了晃,跌在了地上。“驾!”“驾!”凌空的鞭响中,两匹快马从道路上疾驰而过,和纨绔子弟的那些漂亮的坐骑不一样,这两匹马身上带着大小不一的伤疤。——是战马。楚小哥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,刚好挡在了余初的身前,用后背挡住了溅起的泥水。马上的两人穿着蓑衣,戴着斗笠,领头的一人似是意识到什么,在街尾的时候突然勒紧了缰绳:“吁——”他伸手将斗笠抬起,露出一双锐利的眼睛来,半转过身看向之前来的方向。身后的下属也停了下来,有些不解看了一眼身后,并没有发现什么。他驱马到了近前,小心询问道:“翟大人,怎么了?”男人将斗笠往下一压,视线从后方收了回来:“可能是我看岔了。”她在三年前,就病故了。翟翎羽还记得,当年他定亲的时候,桂花开的正好,他跟在下定队伍的后面,闻到了院子里透出的花香。她坐在大厅之中,穿着桃红色衣裳,粉红色的襦裙,垂着头,露出一截雪白的脖子。听见他进门,她脚尖微微动了动,手腕戴着的玉镯轻轻打晃,然后微微抬起头,看了他一眼。这是他想要娶回去的姑娘。京中的闺阁小姐,平日参加一些赏花会、茶会都有作诗和对对联,为的就是能流传一两首诗,博个才名,好寻得个好人家。但是她不一样。宋家诗书传家,大公子二十岁就主持了月诗会,二公子二十二岁博得功名,三公子十二岁就在府学拿了头名。这样的家风,都没能让她捡起书来。而是整天在灶下厮混,把自己当成了烧火丫头,洗衣做饭、养花喂鱼。宋家的日子,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,就好像刚到京都的时候。那时,他父亲失踪没多久。母亲生病,弟弟年幼,他一个纨绔子弟五谷不勤,不事生产,既没有管过家,也没有管过账。宗亲们打着照顾幼子的由头,半入住在了翟家,几乎是盯着翟家的家底,时时刻刻念着来掺和一脚。他白日里疲于应付,晚上要照顾病母幼弟,分身乏术,没多久就瘦的不成样子。只有宋大人念着和父亲的故交,不仅遣大公子过来探望,还亲自上门询问过。刑部尚书罗启云铁腕独断,又是先帝的心腹,他手中的朱笔,不知道判了多少京中大员的生死。刑部衙门就是一个小管事,京中官员都不想得罪,更何况宋天觅是罗尚书的左膀右臂。他那群见着财就罔顾人伦的亲戚,德行败坏,心思刁钻,谁手里没有几件不可告人的事?看见宋大人,十丈外双腿都发软,恨不得绕开走。见他对翟家处处维护,一个个再不甘,也偃旗息鼓,尽数散了去。所以,趁月底宋大人休沐的日子,他带了点薄礼,特意上门道谢。正好撞见来宋家投靠的她。她那年不过十七岁,却出落的十分漂亮,嘴角沁着笑,牵着裙子,拒绝了仆妇的搀扶,自己从马车上跳了下来。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安稳落地,然后似是意识到什么不对,连忙整理裙摆,似模似样的迈着小碎步进了宋家门。跨过台阶时,以为别人看不见,悄悄的踢了踢绣花鞋。那时他就在想,这个姑娘和死气沉沉的宋家,有些格格不入。再见,是在半年后。母亲祈愿去空圆寺,她身体不好,忌口甚多,服侍的丫鬟是新换的,对寺庙不熟,他只好亲自绕到后厨。隔着门就看见她蹲在灶前,从灶膛里扒拉出一个烤的焦香的玉米。双手烫的来回翻动,却还是忍住没有扔掉。他发现自己很久没有笑过了,板着脸:“你偷——”她愣了下,底气不足,却还是抬着头,视线不躲不避,理直气壮:“偷吃的哪叫偷。”“哦?”“算了,今天你运气好,见者有份。”她将玉米掰成两段,痛心疾首的分了他一半,“这可是涂了蜂蜜和调料的。”……再后来,几次遇到,几次交集。只是在宋家呆的越来越久,她也变得越来越有规矩,最起码面上看是这样。跟着宋夫人参加各种宴会,来往在宅院女眷中。她长得好看,一些家世好的人就打起偏房的主意,不过宋夫人将她当女儿看,哪舍得她受这份委屈,一气之下拂袖而去。放出话来,宁愿低就为妻,也不高攀为妾。宋侍郎的女婿——一时间,京中寒门落魄子弟,心思浮动。其中条件比他合适的,并不少。他知道,自己要是再等下去,可能就等不到了。于是他亲自登门宋家,自己给自己做媒,自己给自己作保。面会、纳彩、下定,定于三年后成婚——他父亲生死不明,按照规矩,要守三年代孝。一切都顺利的让他以为,这个姑娘,本该就是他的。她长得好看却不自知,每日素面朝天,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。他替陈家那个纨绔子弟摆平了顾家的事,得到的报酬给她打了一副头面,金镶玉的耳坠,掐丝的步摇,雕着桃花枝的镯子。那时她在宋家,还戴不了那样的打眼的首饰。所以首饰攒了一套又一套,都没有送出去,总想着,过门后,他们的日子还长。他会给她穿体面的衣裳,吃随心的食物,戴精致的首饰。在外琴瑟和鸣,相敬如宾。没有外人的时候,也不妨去厨房烤个玉米地瓜,一人分上一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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